歌手兼主持人卓在勳憑藉其獨特的口才和綜藝感,至今仍受到大眾關注,每當節目中談及家庭或婚姻生活時,他過去的離婚經歷常被提及。他於2001年與李孝琳結婚並育有兩名子女,但在結婚14年後的2015年離婚。當時的離婚訴訟過程因各種傳聞而引起廣泛關注,卓在勳本人也曾在節目中闡明對離婚的立場。
卓在勳於2014年對李孝琳提起離婚訴訟,當時公開的原因是性格不合。隨後在2015年,前妻李孝琳聲稱外遇並向三名被指為第三者的女性索賠,但法庭上並未提出任何客觀證據支持這些主張。卓在勳方面立即以散佈虛假資訊誹謗為由提起反訴,採取強硬應對,最終在同年5月,雙方達成圓滿離婚協議,所有訴訟均被撤銷。他最近在網路綜藝節目《찐경규》中明確強調,外遇並非導致他們離婚的原因。
部落客們指出,圍繞卓在勳離婚的外遇謠言最終因缺乏明確證據而被證實為虛假主張。他們還提及了卓在勳因妻子和子女在美國生活而經歷的「候鳥爸爸」的辛酸,以及離婚訴訟期間前妻提出的贍養費、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要求等複雜情況。部落客們建議,大眾應以基於事實的成熟視角來看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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